常見問題
美國是全球LED產業最為發達的地區之一,也是我國最大的出口市場。美國在LED標準規范制定方面,一直居于世界領先地位,除了目前已經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安全、電磁兼容規范外,美國電氣制造商協會、北美照明協會還針對LED光源的特點,制定了有關電氣、光度和色度方面的要求及測試方法。
美國市場對于半導體照明產品的安全要求主要體現在LED模塊、控制模塊、電源、LED燈具及相關配件上。其中,UL8750為LED模塊、控制模塊、電源提出了詳細的安全要求,此外,電源安全還可參照UL1310、UL1012或UL60950-1中的相應規定。而UL1598、UL1993、UL1574等系列UL有關傳統照明設備的標準為半導體照明的終端產品提出了安全規范。
對于電磁兼容要求來說,于LED照明產品,如果產品使用開關電源作為供應電源,路燈廠家 太陽能路燈 重慶燈桿廠,而電源的工作頻率大于9kHz,也就是LED照明產品的工作頻率大于9kHz(整流前),則必須滿足FCCPart18的要求;如果電源工作頻率小于9kHz或是使用直流供電,則適用FCCPart15。
美國聯邦暫未出臺對LED照明產品的強制性能效要求,但在世界范圍內有較大影響力的的“能源之星計劃”對LED照明產品能效要求主要固態照明燈具認證計劃、LED光引擎的規定以及整體式LED燈認證三部分,其中固態燈具認證計劃對定向和非定向燈具的壽命、光通維持率、相關色溫(CCT)、顯色性(CR)、調光線、功率因子(PF)、瞬時保護、電流波峰系數、操作頻率、噪音、電磁兼容等通用要求,然后對非定向家用燈具、定向家用燈具、定向商用燈具等的初始光效、光源最低初始光束和區間流明密度進行了詳細規定。整體式LED燈認證對整體式LED燈的標準燈和非標準燈的要求做出了規定。